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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泗县秸秆综合利用提升民生工程成效显著

    信息发布者:长沟镇大陈村
    2017-12-11 10:46:07    来源:泗县民生办   转载

    今年以来,泗县认真落实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通过统一组织、细化任务、积极宣传、扎实推进,目前实施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10月底,秸秆还田100万亩,完成午季还田任务;示范片建设2处,完成任务的100%;建成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生产点6处,完成率120%500台生物质户用气化炉已全部发放到户,完成率100%;午、秋两季农作物秸秆焚烧火点数为0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5月份,县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委、财政、环保、审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泗县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提升民生工程专项实施方案》、考核奖惩办法,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层层分解任务,落实监管责任,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协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是规范申报程序。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生产点由企业自主申请,经所在地乡镇政府审核推荐后,报送到县农委。提交县秸秆综合利用提升民生工程专家评审组,进行资料评审和实地考查,从优确定奖补企业,经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符合条件的企业,由县农委与企业签订协议。

    三是严格技术标准。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必须符合《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技术条件》相关要求。秸秆固化(颗粒)成型机械,必须符合《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成型设备技术条件》,并通过省级以上质检部门检测。秸秆户用气化炉具要求购置高效节能、清洁环保且适用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的成品炉具,产品必须通过省级以上质检部门检测合格。

    四是强化资金管理。县财政、环保、发改委、审计等联合制定《泗县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做到专款专用,并将奖补资金列入财政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的重点内容。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未经批准变更使用对象及范围的,一经查实,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是开展政策宣传。制定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宣传方案,利用电视、报纸和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采取制作宣传栏、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悬挂横幅、播放滚动字幕等形式,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政策宣传到田间地头,延伸至村组、农户、课堂等。与县电视台合作,大力宣传报道工作动态、特色亮点、先进典型,对随意焚烧秸秆行为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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